小時候住我家的表弟只在西環讀幼稚園。
他很聰明鬼馬,細個很曳,是個小皇帝,他非常黐我,我非常痛錫他。家裡無啦啦多了個小鬼,有時被他氣得嘔電紮紮跳,有時又很喜歡聽他blablabla的說個不停。
後來他父母把他接回多倫多。送機前,在車上,我哭著教他講"how are you? I am fine"和" I am a boy",怕他到外地不懂說英語,會沒朋友。(當然,識以上兩句不足以叫他在外邊生活愉快。)
轉眼,他已經大隻過熊人!! 變了個半唐番,英文很流利很流利,少說話,暑假會在大學實驗室工作,有女朋友,讀書很好。
今年他回來,竟為我買了手信!!!!
這handcream的意義很大。
一個永遠在我眼中還叫阿B的小朋友,現在會買手信!! 還不是那些楓葉國買個楓葉鎖匙扣,去袋鼠國買個袋鼠扣針那種,而是真的想到實用層面,handcream應該最適合表姐了!!!
我不知他懂幾多中文,收到這支handcream時,我咀裡說很高興,我心裡也真的很高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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